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举办 300“泳”士奋“泳”向前******
中新网厦门12月24日电(记者 杨伏山)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24日在厦门鼓浪屿举办,300名“泳”士不畏寒冷,畅游港仔后海滨浴场,抒发“泳者无畏,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”之豪迈。
本次活动由厦门市体育局、思明区政府、鼓浪屿管委会主办,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承办。
伴随汽笛声响,“泳”士们纵身跃入水中,由厦门六个区代表队和市属市直机关代表队组成的7个团队方阵,奋“泳”向前。400米的搏浪之旅,各种泳姿竞相展示,成为冬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主办方说,本次活动汇聚了该市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代表、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,其中不乏长期坚持冬泳运动的花甲老人,活动还吸引台湾同胞和香港同胞踊跃报名。
本次活动汇聚了该市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代表、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。 杨伏山 摄闻名遐迩的鼓浪屿,不仅是一座“音乐之岛”,也是一座“体育之岛”。这里是中国近代最早开展现代体育的地方之一。四面环海的天然条件,让游泳成为岛民最为普遍的运动。
厦门民众海上集体运动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“厦鼓横渡”,现已成为许多老厦门人记忆中的节日,传递着厦门“敢拼敢搏”的逐浪精神。
400米的搏浪之旅,各种泳姿竞相展示,成为冬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。 杨伏山 摄如今,运动已成为厦门市民的时尚生活新方式,人们对于健康生活也有了更强烈的诉求。在厦门,走进大自然,进行户外运动步入全民时代。
适逢鼓浪屿申遗成功五周年之际,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活动以鼓浪屿居民最熟悉的方式,传承鼓浪屿文化;通过嘉年华的形式,以健身促健康,唤醒城市运动脉搏,向鹭岛居民发出“享受运动之乐,发现生活之美”的号召,助力厦门打造体育产业活力之城。(完)
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 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 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 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 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 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 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 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 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 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 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 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 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